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在涉及房产时,其界定更为关键。下面将详细阐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方式及其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房产角度来看,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积蓄支付首付,并共同偿还房贷购买的房屋。二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一起偿还房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女方有权分割。三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也有多种。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在结婚前就已购买并完成产权登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为了更清晰地对比,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
类别 情况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是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 是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是 否 一方的婚前财产 否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否准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处理房产等财产问题时,一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